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

人要為自己活著,可不是為上帝而活

有一天,上帝創造了三個人.他問第一個人:“到了人世間你準備怎樣度過自己的一生?”第一個人想了想,回答說:“我要充分利用生命去創造.”上帝又問第二個人:“到了人世間,你準備怎樣度過你的一生?”第二個人想了想,回答說:“我要充分利用生命去享受.”上帝又問第三個人:“到了人世間,你準備怎樣度過你的一生?”第三個人想了想,回答說:“我既要創造人生又要享受人生.”

上帝給第一個人打了50分,給第二個人打了50分,給第三個人打了100分,他認為第三個人才是最完美的人,他甚至決定多生產一些“第三個”這樣的人.

第一個人來到人世間,表現出了不平常的奉獻感和拯救感.他為許許多多的人作出了許許多多的貢獻.對自己幫助過的人,他從無所求.他為真理而奮鬥,屢遭誤解也毫無怨言.滿滿地,他成了德高望重的人,他的善行被人廣為傳頌,他的名字被人們默默敬仰.他離開人間,所有人都依依不捨,人們從四面八方趕來為他送行.直至若干年後,他還一直被人們深深懷念著.

第二個人來到人世間,表現出了不平常的佔有慾和破壞欲.為了達到目的他不擇手段,甚至無惡不作.慢慢地,他擁有了無數的財富,生活奢華,一擲千金,妻妾成群.後來,他因作惡太多而得到了應有的懲罰.正義之劍把他驅逐人間的時候,他得到是鄙視和啐罵.若干年後,他還一直被人們深深痛恨著.

第三個人來到人世間,沒有任何不平常的表現.他建立了自己的家庭,過著忙碌而充實的生活.若干年後,沒有人記得他的生存.人類為第一個人打了100分,為第二個人打了0分,為第三個人打了50分.這個分數,才是他們的最終得分.

單純說來,人似乎只可以劃分為這三種人.上帝的打分和人類的打分存在著天差地別,人類說:“失誤的上帝!”可是人類卻聽不到上帝的回答.最好的解釋是:人要自己活著,可不是為上帝而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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